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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01 CCS B 01 34 安徽省 地方 标准 DB34/T 4624—2023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 Standard for monitoring of terrestrial wildlife epidemic sources and disease 2023 - 10 - 07发布 2023 - 11 - 07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4624 —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林业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安徽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嵩、凌化矾、周立志、 姜贺、汪琪莹、钱琪卉、黄煌、汪小明、王秀珍、陈 伟、石继业、许莉、刘远。 DB34/T 4624 —2023 1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对象、监测单元、监测时期与频次、监测流程、信 息报送与保障措施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各层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相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陆生野生动物 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可供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驯养繁育等其他单位参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LY/T 2359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 GB/T 15776 造林技术 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 terrestrial wildlife e pidemic source 携带危及野生动物种群安全的危险性病原体, 或者可能向人类、 饲养动物传播疫病的陆生野生动 物。 3.2 陆生野生动物疫病 terrestrial wildlife diseases 在陆生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对陆生野生动物种群构成威胁,或者可能传染给人类和饲养动物 的传染性疾病。 3.3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monitoring of terrestrial wildlife epidemic sources and diseases 了解疫源陆生野生动物活动规律,掌握陆生野生动物携带病原体状况,发现、报告陆生野生动物感 染疫病情况,研究、评估疫病发生、传播、扩散风险,分析、预测疫病流行趋势,提出 监测防控和应急 处理措施建议,预防、控制和扑灭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等系列活动的总称。 3.4 疫源物种生境 habitat of terrestrial wildlife e pidemic source species 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物种目录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补充物种目录中物种所栖息 的场所、赖以生存的物理空间和环境条件。 3.5 监测单元 monitoring unit DB34/T 4624 —2023 2 基于生态类型、流域水系、自然界线或行政区界,根据监测需求划出的与周围生境特征明显不同的 地理单元。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发布,分重点监测单元和一般监测单元。 3.6 重点监测区 focal monitoring area 指监测单元中监测对象集中分布区、相邻活动区及历史上曾经发生过重大疫病的区域。 3.7 重点监测对象 key monitoring object 国家林业局制定并公布的重点野生动物疫病种类和疫源物种目录, 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补充 物种。 4 目标与原则 监测目标 4.1 符合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确保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顺利实施。应达到: a) 重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物种、疫病监测全覆盖; b) 监测内容完整规范,信息处理符合相关标准; c) 样品采集、运输、保存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监测原则 4.2 全流程总控原则 4.3 实行监测巡护、信息数据采集、信息数据处理与报送、资料数据归档等工作流程的规范化。 属地为主、分级指导原则 4.4 实行疫源疫病监测机构具体负责监测、属地层级主管部门及技术支撑单位分类指导。 人员技能控制原则 4.5 实行监测人员全员培训和考核制。 5 重点监测对象 陆生野生动物类别 5.1 根据《重点野生动物疫病种类和疫源目录》进行如下编制: a) 兽类(灵长类、有蹄类、啮齿类、食肉类和翼手类); b) 鸟类(特别是冬候鸟等迁徙鸟类); c) 其他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注: 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监测主要类别 见表A.1。 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病种 5.2 根据国家公布的《重点野生动物疫病种类和疫源目录》 或省级补充的可引起陆生野生动物发病或死 亡的不明原因疫病。 DB34/T 4624 —2023 3 6 疫源物种生境 参考自然地理环境及植被群落类型,分森林、灌丛、草地、湿地、农田、居民点、洞穴等七类,按 照植被亚型或群系等记录物种生境。 注: 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境植被类型参考表 见表A.2。 7 监测单元 监测单元确定原则 7.1 7.1.1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目录物种集中分布区 。 7.1.2 疫源物种生境类型、自然地貌特征或行政边界分界明显 。 7.1.3 曾经检测到疫病或发生过重大疫病的区域 。 7.1.4 特定的自然疫源地 。 7.1.5 国家、省级林业部门动态调整或补充的区域。 重点监测区 7.2 7.2.1 重点监测陆生野生动物的繁殖地、栖息地、重要觅食地、迁徙停歇地等 。 7.2.2 迁徙候鸟与家禽养殖易于交集的湖区、库区,疫源物种侵入的农林生产活动区 。 7.2.3 采集并检测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区域,或发生过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域等 。 7.2.4 陆生野生动物 收容救护、人工驯养繁育场所(含动物园) 。 7.2.5 国家、省级林业部门确立的专项监测区域。 一般监测区 7.3 重点监测区以外的其他监测单元 。 8 监测期与频次 监测期 8.1 8.1.1 重点监测期 8.1.1.1 根据国家要求及区域陆生野生动物分布变动节点、疫情易发期等来确定 。 8.1.1.2 自然灾害或恶劣天气发生时期 。 8.1.1.3 监测单元突发家禽家畜重大疫情时期 。 8.1.1.4 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时期。 8.1.2一般监测期 重点监测期之外的其他监测期 。 监测频次 8.2 8.2.1 重点监测期:每日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 8.2.2 一般监测期,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DB34/T 4624 —2023 4 9 监测 监测线路设置原则 9.1 9.1.1 匹配原则,能客观地反映监测对象生态习性、种群动态变化规律,符合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监测科学理论基础 。 9.1.2 典型原则,充分适合国家及地方制定公布的野生动物疫情监测任务与要求,确保线路监测的信 息数据具有代表性与精准性,满足监测目标需求 。 9.1.3 可操作性, 充分考虑监测流程中的自然地貌、 技术条件、 人员经费等各个环节限制因子的影响 。 监测线路设置 9.2 人工实地监测、遥控监测的每条线路(监测区或点)工作量应该满足当日完成要求 ,具体如下: a) 平原农田及丘陵生境,监测线路长度 1 km~10 km,可根据监测单元的大小,设置多条线路; b) 山地森林生境,监测线路长度 1 km~5 km,可在监测线路上设置样线、样方; c) 湿地生境,监测线路长度 1 km~5 km; d) 洞穴等特殊生境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方式与线路; e) 监测线路的宽度(范围)应满足监测人员清楚观察到野生动物及其活动行为或痕迹。 监测方式与技术 9.3 监测方式分为人工实地监测与红外相机定点监测 ,其中人工实地监测分 为直接观测、无人机远距离 遥控监测、仿真遥控摄录监测 。具体监测技术如下: a) 直接观测:监测人员目视或手持设备观测野外监测对象并记录信息; b) 无人机远距离遥控监测:有效避开地型地貌限制,从空中获取监测对象信息及其环境影像等 信息,适用面积大难接近的湿地斑块水鸟行为异常的应急监测,应避免对监测区域野生动物 活动的惊扰等; c) 仿真遥控摄录监测:通过仿制监测对象形态的拍摄录像设备,混群或近距离摄录监测对象行 为活动、种群信息等; d) 红外相机定点监测:在监测单元中,根据监测对象的个体大小、活动痕迹等,布设一定数量 的红外相机采集野生动物活动信息,机位间隔不应大于 1.5 km。一般适用于森林监测单元疫 源物种监测。 监测记录内容 9.4 野外监测记录内容要求:监测单位、监测人员、监测区域、地理坐标、野生动物种类记录、种群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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