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标准网
ICS 13.020.70 CCS B 65 DB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63/T 1994—2021 自然保护地 功能区划基本要求 2021 - 12 - 25 发布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 03 - 01 实施 发 布 DB63/T 1994—2021 目 前 次 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区划原则 ........................................................................... 1 5 区划要求与分类...................................................................... 1 6 区划要素............................................................................ 3 7 技术路线............................................................................ 3 8 区划流程............................................................................ 4 9 调整................................................................................ 4 I DB63/T 1994—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国家公园科研监测评估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国家公园科研监测评估中心、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国家林业 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乔永强、马凯丽、王道阳、郭玉琴、张博琳、郑雪梅、徐文彤、韩晓玲、刘宇 衡、程琪、曲家鹏、赵思媛、刘朝望、索南东主、李学武、徐峰、党靖文、张青霞、杨继海、吴前英。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监督实施。 II DB63/T 1994—2021 自然保护地 功能区划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保护地的功能区划和区划要素与区划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自然保护地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9736 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区划原则 4.1 保护优先,适度利用 保护优先,考虑生态保护、合理利用、社区参与等可持续发展要素,为人民营造生态福祉。 4.2 系统完整,分类管理 保持自然保护地完整性、连续性、稳定性,按照资源特点和保护利用需求,分区、分级、分类管理。 4.3 统筹考虑,有序衔接 与现有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上位规划相衔接,与自然保护地现有功能分区相衔接。 5 区划要求与分类 5.1 区划要求 5.1.1 国家公园的一级功能分区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国家公园二级功能分区按 GB/T 39736 执行。国家公园功能分区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核心保护区面积占比不小于 30%; b) 生态保育区面积占比不小于 30%; c) 游憩体验区面积占比不大于 10%; d) 管理服务区面积占比不大于 3%。 1 DB63/T 1994—2021 5.1.2 自然保护区的一级功能分区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自然保护区的二级功能分区见 5.3, 其中生态保育区、游憩体验区与管理服务区为满足保护地管理要求的基本功能分区。自然保护区功能分 区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核心保护区面积占比不小于 30%; b) 生态保育区面积占比不小于 30%; c) 游憩体验区面积占比不大于 10%; d) 管理服务区面积占比不大于 3%。 5.1.3 自然公园的一级功能分区为一般控制区。自然公园二级功能分区见 5.3。自然公园功能分区应 符合如下要求: a) 生态保育区面积占比不小于 50%; b) 游憩体验区面积占比不大于 30%; c) 管理服务区面积占比不大于 5%。 5.2 一级功能分区 5.2.1 核心保护区 该区是保护完整的自然生态地理单元、具有国家代表性或典型性自然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 动植物的大范围生境、完整的生态过程和特殊的自然遗迹。该区域严禁人为干扰和破坏,以确保其自然 原真性不受影响。 5.2.2 一般控制区 可细分为生态保育区、季节管控区、游憩体验区、管理服务区、传统利用区5类二级功能分区。 5.3 二级功能分区 5.3.1 生态保育区 保护区域内有价值的生态系统、珍稀动植物、自然遗迹和文化遗迹的区域。 5.3.2 季节性管控区 具有季节性迁徙、生活、繁殖繁育特点的重要保护对象的活动区域。根据保护对象迁徙时间、活动 线路特点,在特定时段可转化为核心保护区,按照核心保护区进行管理。 5.3.3 游憩体验区 可以通过机动车和步行方式,依托保护地交通道路进行观光游憩、生态体验、自然教育、森林康养、 体育运动、徒步和营地等活动的区域。 5.3.4 管理服务区 保护地传统集镇、居民点之外,用来建设资源管理监测、提供生态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的区域。 5.3.5 传统利用区 保护地内行政村镇、传统形成的自然村、居民聚居点,包括国土区划范围内的住宅用地、村镇发展 用地、耕地、养殖塘、牧草地、人工草地等维持基本生产生活的区域。该区域是自然保护地履行保护地 管理、生态旅游、管护及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 2 DB63/T 1994—2021 6 区划要素 按照自然保护地资源类型特性,划分为森林、湿地、草原、荒漠、地质、冰川、风景、综合等类型。 区划要素主要考虑以下3大类: a) 功能区划主要考虑保护对象、地形走向、不同要素空间交界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子类: • 森林、湿地、草原、荒漠; • 重要保护对象分布范围; • 风景及其它游憩资源(除冰川类); • 山谷走向; • 河道走向; • 山脊线走向; • 垂直海拔植被分布; • 天然与人工林分界线; • 天然林与草地、湿地、荒漠分界线。 b) 国土三调及社会经济状况、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子类(除冰川类): • 城市、集镇村落等建设用地; • 耕地、园地; • 矿权; • 保护地周边居民点边界; • 养殖水塘; • 人工经济林、商品林; • 重大建设项目用地。 c) 基础及服务设施状况,主要包括以下子类: • 交通集散; • 水电设施(除冰川类); • 通讯设施; • 环卫设施(除冰川类); • 办公管理(除冰川类); • 入口接待; • 科普宣教; • 标识体系; • 游憩服务。 7 技术路线 7.1 资料收集 收集调取本底资料。包括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资料,以及森林、湿地、草原、荒漠、自然遗迹、风景 资源、当地社区社会经济和人口状况以及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等本底技术资料。 7.2 现场调查 现场踏查及走访调查相结合,调查保护地交通、水电、通讯、环卫等基础设施状况,以及入口、接 待、标识、宣教、游憩等服务设施状况。 3 DB63/T 1994—2021 7.3 评估分析 对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价值、分布范围、保护方式,保护地社会经济状况、生产生活特点,保护地 基础及服务设施状况,保护地资源可利用价值、未来发展潜力等进行评估分析。功能区划内容应当依据 本底和现状调查资料的资源分布、交通结构、功能布局特点区划布局。 8 区划流程 8.1 一级功能区划流程如下: a) 衔接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以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资料为基础,按照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原真性 以及重要保护对象栖息活动范围,确定核心保护区范围; b) 收集当地社区基本资料、保护地范围及周边调查保护地基础设施状况、游憩服务设施状况等, 确定一般控制区范围。 8.2 二级功能区划流程如下: a) 评估分析一般控制区内对相对重要的生态系统、关键生态特征、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遗迹 等重要保护对象划定生态保育区范围; b) 按照鸟类、哺乳类、鱼类等其它生物类型重要保护对象迁徙路线、栖息、繁殖分布区域,以 及由于季节变化导致资源、环境、功能等变化的重要区域,确定季节性管护区; c) 以游憩体验活动对保护地影响评价为依据,以自然观光、自然教育、生态体验为主要利用方式, 结合配套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条件,划定游憩体验区范围; d) 根据保护对象分布范围、活动特点,基础与服务设施条件,以及管理工作需要,管理活动与环 境特点,结合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特点,划定管理服务区; e) 结合社区社会经济和人口分布状况,以及居民生产生活特点,农田、牧草地、人工草地、道路、 水系等基础设施状况,划定传统利用区。 9 调整 9.1 修正调整 一般控制区内具有哺乳类、鸟类和鱼类等迁徙类型的保护对象,按照迁徙季节、生活习惯和迁徙路 线,确定季节性管控区;兼顾当地基本生产生活和未来生态旅游、社区发展需求,修正核心保护区与一 般控制区边界范围。 9.2 区划调整 9.2.1 国家和地方重大线性工程项目经过论证,可以进行功能分区区划调整,不进行范围调整。 9.2.2 其它类型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采用划出保护地范围或保护地功能分区范围调整 途径加以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pdf文档 DB63-T 1994-2021 自然保护地 功能区划基本要求 青海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63-T 1994-2021 自然保护地 功能区划基本要求 青海省 第 1 页 DB63-T 1994-2021 自然保护地 功能区划基本要求 青海省 第 2 页 DB63-T 1994-2021 自然保护地 功能区划基本要求 青海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09 06:41:05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