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 B 66 DB4419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419/T 1-2018 地理标志产品 莞香 Products of geograghical indications — Guanxiang 2018-11-16 发布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12 -01 实施 发 布 DB4419/T 1-2018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 GB/T 17924-2008 《地 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而制定。 本标准由东莞市尚正堂莞香发展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莞市尚正堂莞香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中 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欧、林励、曹洪麟、徐大平、马细兰、罗锐球、李静。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实施。 I DB4419/T 1-2018 地理标志产品 莞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莞香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莞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D)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脂、氰戊菊脂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26388-2011 表面活性剂中二噁烷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9630.1 有机产品 第 1 部分:生产 GB/T 19630.2 有机产品 第 2 部分:加工 GB/T 19630.3 有机产品 第 3 部分:标识与销售 GB/T 19630.4 有机产品 第 4 部分:管理体系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 年版 四部)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莞香树 学名土沉香( Aquilaria sinensis (Lour.) Gilg),又称白木香、香树、牙香树等,为瑞香科 (Thymelaeaceae)沉香属(Aquilaria Lam)多年生热带、亚热带常绿乔木,是我国特有珍稀濒危物种 和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是我国生产中药“沉香”的唯一植物资源。产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等省区, 福建、台湾、四川等有栽培,历史上以广东东莞产出的“沉香”最为有名,故俗称莞香。土沉香木材白 色或黄白色,以黄白色材质土沉香所产出莞香品质为优。 1 DB4419/T 1-2018 3.2 莞香 是指在本标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莞香树受物理伤害后,在特定环境及传统方法生产条件 下,通过一系列变化过程在其木质部所产生的含香树脂的木材。 3.3 油格 莞香中沉香油的晶状体,在阳光照射下可反光。 3.4 杂质 正常视力可见的白木。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莞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 范围,为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寮步镇、东城街道办事处、南城街道办事处、厚街镇、茶山镇等6个 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东莞市政区图),见附录A。 5 要求 5.1 生产、加工及管理要求 在生产、加工及管理应符合GB/T 19630.1、GB/T 19630.2、GB/T 19630.3、GB/T 19630.4相关规定 和认证。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形态 要 呈不规则块状、片状或盔状,香质表面多凹凸不平,孔洞及凹窝表面腐木状,质坚实 特级 黑褐色,色差不明显,油格密集连片,油色光润,实重 一级 黑褐色,色差不明显,油格密集连片 二级 黄褐色,有色差,油格基本连片 三级 黄褐色,有色差,油格不连片 四级 黄褐色,有明显色差,油格分散少见 特级 有芳香气,具麻、辣、苦、香、凉五味 一级 有芳香气,具辣、苦、香、凉四味 二级 具苦、香、凉三味 色泽与 质地 滋味与 口感 2 求 DB4419/T 1-2018 表 1 感官要求(续) 项 目 要 滋味与 三级 具苦、香、凉三味 口感 四级 具苦、香二味 特级 无杂质 一级 基本无杂质 二级 可见少量杂质 三级 杂质较多,明显可见 四级 杂质多,明显可见 杂质 求 5.3 薄层色谱鉴别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莞香对照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且具有Rf0.68处亮 绿色荧光斑点显著大于Rf 0.56处亮蓝色荧光斑点的特点。 5.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指 项 标 目 乙醇浸出物,%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30 [25, 30) [20, 25) [15, 20) [10, 15) 水分,% ≤10 灰分,% ≤4 六六六 不得检出 滴滴涕 不得检出 氯氰菊酯 不得检出 氰戊菊酯 不得检出 溴氰菊酯 不得检出 敌敌畏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毒死蜱 不得检出 对硫磷 不得检出 毒死蜱 不得检出 甲基嘧啶磷 不得检出 3 DB4419/T 1-2018 表 2 理化指标(续) 指 项 标 目 特级 一级 二级 倍硫磷 n 不得检出 马拉硫磷 不得检出 甲胺磷 不得检出 乙酰甲胺磷 不得检出 二噁烷 不得检出 三级 四级 5.5 净含量 定量包装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 法》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6.1.1 形态、色泽与质地、杂质 将样品平铺在白色平面上,在自然光条件下用目测方法观察评定。 6.1.2 滋味和口感 用品尝的方法进行辨别,然后按感官鉴定的实际情况记录结果。 6.2 薄层色谱鉴别方法 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定。 6.3 理化检验 6.3.1 乙醇浸出物 照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四部 通则 2201)项下的热浸法测定。 6.3.2 水分 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3 灰分 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4 六六六、滴滴涕 按 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5 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 按 GB/T 5009.110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6 敌敌畏、甲基对硫磷、乐果 按 GB/T 5009.20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7 甲基毒死蜱、对硫磷、毒死蜱、甲基嘧啶磷、倍硫磷、马拉硫磷 按 GB/T 5009.145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8 甲胺磷、乙酰甲胺磷 按 GB/T 5009.103 规定的方法测定。 4 DB4419/T 1-2018 6.3.9 二噁烷 按 GB/T 26388-2011 规定的方法测定。 6.4 净含量检验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抽样方法 抽样必须具有代表性,应在全批货物的不同部位按规定数量随机抽取样品。每批产品的抽样数量100 件(箱)以下者按3%抽取,100件(箱)以上者每增100件(箱)增抽1件;增加部分不足100件(箱)时 按100件(箱)计算。 7.2 取样方法 在抽样中,从每件(箱)的上、中、下分别取样0.1kg,将所取全部样品充分混匀,以四分法缩分 至0.25kg,装入清洁、干燥的容器内供检验用。 7.3 出厂检验 7.3.1 产品出厂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批逐进行检验,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方可出厂。 7.3.2 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 7.4 判定规则 每批产品检验结果中,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检验结果中有一 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对不合格项进行重新抽样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该批产品为 不合格品。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识 8.1.1 产品标识应符合 GB/T 19630.3 的规定。 8.1.2 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8.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和相关规定;使用可回收和可生物降解的包装材料;包装应简单、实 用;禁止使用接触过禁用物质的包装物或容器;包装应标注产品等级。 8.3 运输 产品应轻装轻卸,避免由于碰撞、跌落而损坏容器。在运输时,应避免雨淋、日光曝晒,并应符合 运输部门有关的规定。 8.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隔绝火源和远离热源。 5 DB4419/T 1-2018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莞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红线为保护范围界线) 6 DB4419/T 1-2018 B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薄层色谱鉴别方法 取供试品粉末0.5g,加乙醚30ml,浸泡12小时,超声处理60分钟,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三氯甲 烷2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莞香对照药材0.5g,同法制成莞香对照药材溶液。照薄层色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四部 通则 0502)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 l,分别点于同 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三氯甲烷-乙醚(10: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10%硫酸乙醇溶液, 在105℃加热2分钟,取出,放置90分钟,置紫外灯(365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莞香对照药 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且具有Rf0.68处亮绿色荧光斑点显著大于Rf 0.56处亮 蓝色荧光斑点的特点。 Rf=0.68 Rf=0.56 1~3为莞香供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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