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 A 00 浙 江 DB3308 省 衢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308/T 064—2020 出租房五色管理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the practice of the Five-color management on Rental Housing 2020 –07–11 发布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2020 –08–11 实施 DB3308/T 064—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标准由中共衢州市政法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办事处、浙江省方大标准信息有限公司、衢州市大数 据发展管理局、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衢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江波、鲍利兵、蒋玉田、杨小丽、万衢英、吴浩萍、杨婷、龚柯芹、梁素梅、 王丽英、方俭裕、陈旭文、黄健民、朱旭丽、郑玲、陈群。 I DB3308/T 064-2020 出租房五色管理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租房五色管理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要求、分级原则和方式、分级处置、监督评价 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居住出租房五色管理工作,其他用途的出租房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308/T XXXX 风险防控五色管理分级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3.1 五色管理 依据管理对象风险特征及其重要程度,采用五种色彩分级识别和处置的管理模式。 注 1:宜采用红、橙、黄、蓝、绿五种色彩,分别对应高风险、较高风险、中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 注 2:五色管理处置的方式主要为提供服务或管理内容。 示例:疫情风险地图采用红、橙、黄、蓝、绿五种色彩标注识别,分别对应从高到低五个等级(高风险、较高风险、 中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 4 基本要求 4.1 坚持党建统领基层治理,构建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出租房领域基层治理格局。 4.2 建立健全联动服务管理体系,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管理系统联动。 4.3 坚持以人为本、高效管理、精准分级的原则,提供网格化、组团式、高效率的出租房五色管理服 务,重点帮扶困难群众、老人等弱势群体。 4.4 加强出租房五色管理的信息化运用,持续收集分析出租房五色管理信息,实现流动人口居住信息 和出租房信息的动态管理。 5 组织管理要求 5.1 县(市、区)层面,负责统筹、指导出租房信息备案登记,人员和出租房基础数据的填报及分析, 出租房管理政策解读、培训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5.2 乡镇(街道)层面,负责做好出租房五色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配备出租房五色管理所需设施设备、服务人员; 1 DB3308/T 064-2020 a) 根据村(社区)上报的各类信息进行分析研判; b) 对村(社区)五色管理工作统一监督指导; c) 为服务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并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5.3 村(社区)层面,负责辖区范围内出租房屋五色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房东、承租户信息登记; b) 定期走访,及时上报各类巡查问题。 5.4 五色管理服务人员由专(兼)职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 服务人员要求如下所示: a) 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具有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 b) 具备积极的社会工作价值观,以志愿服务的精神投入工作; c) 具备社会工作的基本能力与基本技术以及相关知识。 工作内容如下所示: a) 定期依法采集、录入、更新网格内的实有人口、住所等基础数据、动态信息,做好巡查记录; b) 做好法律法规宣传、社情民意了解、群众诉求受理、服务帮助提供、重点上报信息跟踪、矛盾 纠纷调解等工作。 工作要求如下所示: a) 巡查区域应与责任网格覆盖范围一致,巡查时无遗漏; b) 巡查频次、时长、重点对象应与网格内出租房分级评定结果相适应,及时发现问题隐患; c) 巡查时应服装统一、佩戴工作证、使用礼貌用语; d) 巡查时应注意不影响承租户和居民正常生活; e) 熟练掌握出租房五色管理政策及服务要求。 6 分级原则和方式 6.1 分级特征识别 宜以出租房的租期为主要分级特征,并结合以下因素将出租房分为红、橙、黄、蓝、绿五个等级, 等级越高巡查周期越短。 a) 租期和房屋闲置情况; b) 承租户人数; c) 承租户年龄; d) 其他分级特征。 6.2 分级方式 6.2.1 在巡查或信息登记中发现承租户中有需重点关注对象,应调整分级。 6.2.2 出租房租期和房屋闲置情况分级方式如下所示: a) 红色:租期为 6 个月以下; b) 橙色:租期为 6 个月至 1 年; c) 黄色:租期为 1 年至 2 年; d) 蓝色:租期为 2 年以上; e) 绿色:空房。 6.2.3 承租户人数情况分级方式如下所示: 2 DB3308/T 064-2020 a) 3 人以下的(包含 3 人以下的家庭、集体宿舍、合租)按 6.2.2 条规定的租期长短进行分级评 定; b) 3 人以上的按租户性质进行分级评定: 1) 家庭成员,按 6.2.2 条规定的租期长短进行分级评定; 2) 单位承租作为集体宿舍,按 6.2.2 条规定的租期长短进行分级评定,6 人及以上的分级评 定为红色; 3) 合租不存在人际联系,按 6.2.2 条规定的租期长短分级评定后进行升级,即 0 至 1 年升一 级,1 至 2 年升一级,2 年以上升一级。 6.2.4 承租户年龄分级方式如下所示: a) 70 周岁以下的按 6.2.2 条规定的租期长短进行分级评定; b) 70 周岁以上的按 6.2.2 条规定的租期长短进行分级评定后升一级,如存在鳏寡孤独情况的升 二级。 6.2.5 可选择 6.1 条识别的各类分级特征进行分级评定。宜在 6.2.2 条分级方式的基础上,选择 6.2.1 条、6.2.3 条、6.2.4 条分级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6.2.6 出租房五色管理分级评定表见表 1。 表1 出租房五色管理分级评定表 红 橙 黄 租期为6个月以 租期为6个月至 租期为1年至2 下 1年 年 租期为6个月以 租期为6个月至 租期为1年至2 下 1年 年 租期为6个月以 租期为6个月至 租期为1年至2 下 1年 年 租期1至2年 租期为2年以上 租期为6个月以 租期为6个月至 租期为1年至2 下 1年 年 五色级别 蓝 绿 租期为2年以上 空房 租期为2年以上 / 租期为2年以上 / / / 租期为2年以上 / / / 分级特征 租期和房屋闲置情况 3人以下 3人以上(家 承租户人 庭成员、集 数情况 体宿舍) 3人以上(合 租不存在人 租期0为至1年、 6人以上 际关系) 70周岁以下 承租户年 租期为0至1年、 龄情况 70周岁以上 存在鳏寡孤独 情况 租期为1年至2 年 租期为2年以上 注 1:发现承租户中有需重点关注对象,应调整分级。 注 2:分级评定中发现承租户有存在不良行为习惯等问题的,应调整分级。 注 3:“/”表示该分级特征无对应的五色级别。例如,在承租户人数情况的分级特征中,承租户 3 人以下无绿 色级别,分级评定为蓝色及以上;承租户 3 人以上(合租不存在人际关系)无蓝色和绿色级别,分级评 定为黄色及以上。 7 分级处置 3 DB3308/T 064-2020 7.1 处置原则 村(社区)在选择处置方式时,应充分考虑人的因素,并采用以下原则: a) 联动处置: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联动协调处置,统一选择出租房五色管理处置方式; b) 多样处置:组织专(兼)职网格员、片警、党小组、邻居等人员开展多类型的组团服务; c) 信息告知:及时将出租房分级特征、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升降方法等内容告知承租户及房东。 7.2 7.2.1 处置方式 巡查登记 7.2.1.1 应根据出租房租期及闲置情况、承租户人数和年龄特征,进行分色预警和分流处置,以柔性 管理、组团服务的形式服务出租房和承租户。 7.2.1.2 应以定期走访中介、巡查承租户等形式,详细登记承租户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联系电 话、工作单位、租期等基本信息,并通过基层治理四平台、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系统上报承租户信息和 流动人口信息,宜重点关注以下情况: a) 有困难群众的,由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安排服务人员进行结对帮扶,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等; b) 有 70 周岁以上老人的,并存在行动不便、无人照顾情况的,应安排服务人员增加巡查和服务 次数; c) 承租户人数较多的,应安排服务人员增加巡查和服务次数,并加强消防和法制知识宣传工作。 7.2.2 巡查处置 7.2.2.1 应根据出租房五色分级评定结果定期巡查,发现问题与房东协商处置,无法当场解决的事件 立即上报基层治理四平台,并跟踪回访。 巡查内容及要求如下所示: a) 红色:承租户人数、转租、人员变动、异常情况(如违法、扰乱治安)等动态信息; b) 橙色:承租户人数、转租、人员变动、异常情况(如违法、扰乱治安)等动态信息,如巡查人 员 3 次处置未解决的,将出租房升级至红色; c) 黄色:承租户的困难情况,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d) 蓝色:承租户的困难情况,动员承租户参与社区活动; e) 绿色:日常巡查和每周房屋中介信息排查。 上报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承租户有 4 人以上,巡查时发现有行为异常,疑似非法传销或邪教组织开展非法活动的; b) 巡查中发现有聚众赌博、卖淫嫖娼等情况; c) 巡查中发现养犬不符合规定或养家禽等情况; d) 巡查中发现高空抛物、噪音扰民、楼道乱堆放、乱晾晒等情况。 7.2.2.2 巡查中租户存在个人不良行为习惯且多次宣教、处置未解决的,应在 6.2 条分级基础上进行 升级。 7.2.2.3 巡查中发现承租户有违法犯罪行为,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处置。 7.2.2.4 应根据出租房五色管理分级处置表(见表 2)进行分级处置,做好相关处置记录工作,记录 要素应齐全、字迹清晰,并可根据 6.2 条分级方式对处置表进行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事件发生时间; b) 事件发生地点; c) 事件相关人员、登记人员; 4 DB3308/T 064-2020 d) e) 事件具体情况; 事件处置信息。 表2 五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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