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60 A00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672—2019 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law culture demonstration point 2019 - 12 - 04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12 - 25 实施 发 布 DB32/T 3672—2019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总则 ................................................................................1 3 机构建设 ............................................................................1 4 硬件建设 ............................................................................1 5 主题内容 ............................................................................1 6 日常管理 ............................................................................2 7 监督自查 ............................................................................2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自查表 .......................................3 参考文献 ...............................................................................4 I DB32/T 3672—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司法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长山、许建彤、郑重、许海鹏、顾长青、张燕琴。 II DB32/T 3672—2019 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法治文化示范点的总则以及机构建设、硬件建设、主题内容、日常管理及监督自查的 指导和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地方各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建设和管理。 2 总则 组织机构健全、硬件设施齐全、主题内容丰富、日常管理规范、监督自查完善。 3 机构建设 3.1 设立联席会议制度 市、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与宣传、法宣办、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共同组成法 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1 次会议,明确年度创建重点和要求。 3.2 明确责任部门及人员 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负责职能处室和联络员,每年组织 1 次联络员交流培训,强 化工作职责,总结经验成效,明确工作流程。 4 硬件建设 4.1 各地结合区域实际,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特色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如:法治宣传教育中 心、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街区等。 4.2 市、县(市、区)室内法治文化阵地建筑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米,室外法治文化阵地占地不少于 5000 平方米。 4.3 乡镇(街道)、村(社区)室内法治文化阵地建筑面积宜不少于 250 平方米,室外法治文化阵地 占地宜不少于 2000 平方米。 4.4 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不少于以下 5 种的法治文化宣传载体:电子屏、橱窗、灯箱、草坪牌、碑刻、 石刻、雕塑、壁画等。 4.5 综合使用声光电技术,开设二维码解说、情景体验等互动区域,并及时更新升级。 5 主题内容 5.1 各地结合区域历史文化、传统文化、法律文化、行业文化等,明确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建设主题。 5.2 宣传内容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普及宪法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5.3 将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教育相结合。 1 DB32/T 3672—2019 5.4 运用法治典故、格言、警句、谜语、漫画、图片、故事、微电影等展示法治文化内容,方式不少 于 5 种,每年更新不少于 2 次。 5.5 每年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法治文化活动不少于 12 次。 5.6 与文艺创作基地、团队和普法社会组织合作,研发法治书画、摄影、漫画、剧目等法治文化产品, 每年组织产品惠民展播不少于 4 次。 5.7 每年组织参加法治文化活动的人数宜不少于 5000 人次。 6 日常管理 6.1 6.2 6.3 6.4 6.5 向群众开放、免费学习参观。 配备专兼职管护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培训。 对场所及时进行清洁打扫,对设施进行日常保养维护,每月开展安全检查。 建立管护档案,做好参观人流、设施使用等情况登记。 及时发布场所普法活动信息。 7 监督自查 7.1 7.2 7.3 7.4 向社会公布法治文化示范点监督电话、邮箱等监督渠道。 通过普法网站、微博、微信以及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群众对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反馈意见。 及时调查核实、公正处理监督过程中发现和投诉的问题,向投诉人反馈调查结果并加以改进。 每年对示范点运行情况和示范点工作人员进行自查,自查方式见附录 A。 2 DB32/T 3672—2019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自查表 表A.1给出了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自查的内容和要求。 表 A.1 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自查表 内 要 容 求 机构 建立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 1 次会议研究工作。 建设 建立联络员培训交流机制,每年组织 1 次创建工作培训。 硬件 建设 市、县(市、区)法治文化阵地 室内建筑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米。 面积 室外占地不少于 5000 平方米。 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 室内建筑面积宜不少于 250 平方米。 文化阵地面积 室外占地宜不少于 2000 平方米。 自评 (达标打√) 设置电子屏、橱窗、灯箱、草坪牌、碑刻、石刻、雕塑、壁画等法治文化宣 传载体,形式不少于 5 种。 综合使用声光电等现代技术。 具有明确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主题。 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普及宪法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 识。 软件 建设 将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教育相结合。 运用法治典故、格言、警句、谜语、漫画、图片、故事、微电影等展示法治 文化内容,方式不少于 5 种,每年更新不少于 2 次。 每年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不少于 12 次。 每年展播法治文化产品不少于 4 次。 每年组织参加法治文化活动的人数宜不少于 5000 人次。 免费向群众开放。 日常 管理 配备专门管护人员。 场所设施进行日常保养维护,每月开展安全检查。 建立管护档案,做好参观人流、设施使用等情况登记。 发布场所普法活动信息。 监督 评估 向社会公布法治文化示范点监督电话、邮箱等。 通过普法网站、微博、微信以及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群众反馈意见。 及时处理发现和投诉的问题。 3 DB32/T 3672—2019 参 考 文 献 [1]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11〕17号) [2] 《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法宣办〔2012〕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DB32-T 3672-2019 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指南 江苏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1 04:04:03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