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20.20 A 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276—2008 良好实验室规范建议性文件 在另一国家中要求和执行检查与研究审核 Advisory document for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Requesting and carrying out inspections and study audits in another country 2008-08-04发布 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效码防 GB/T222762008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和符合性监督系列文件 No.12:《在另一国家中要求和执行检查与研究审核》[ENV/JM/MONO(2000)3]。 本标准进行了如下编辑性修改: 一删除了原文的前言和引言部分。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山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宋振乾、刘学惠、由瑞华、王晓兵、于立欣。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