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标准网
ICS 03.120.10 A 00 DB12 天津市 地方标准 DB 12/T 631—2016 天津质量奖评审 规程 Tanjin quality prize review procedure 2016 - 04 - 20发布 2016 - 06 - 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 12/T 631—2016 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质量管理研究所、天津财经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彭涛、丛屹、李娜、徐婷、许晶、李哲、范旭、康大同、王存 本标准于 2016年4月首次发布。 DB 12/T 631—2016 2 天津质量奖评审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质量奖的 评审规则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记录 。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开展天津质量奖的评审工作, 为评审员提供质量奖评审的实施 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2/T 630-2016 天津质量奖卓越模式 3 评审程序 3.1 启动申报 3.1.1 天津质量奖评审前,由天津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评审 委员会秘书处)向社会发布申报通知。 3.1.2 天津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表彰名额 为质量奖不超过 五个、提名奖不超过 五个。 3.2 企业自愿申报 3.2.1 填写材料 组织根据当届天津质量奖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必要的证实性材 料。 3.2.2 材料报送 组织在规定时间内 将申报材料 报送所在区县质量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 学 会。 3.2.3 接收初审 受理单位接收材料后,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材料初审,将 组织申报材料报送区县人民政府。 3.3 政府组织推荐 3.3.1 由各区县人民政 府负责组织推荐 ,获得区县政府质量奖的 组织应优先推荐。 3.3.2 各区县人民政府收到申报材料后,核实 申报组织 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内容是否属实,并形 成推荐意见连同申报 材料一并报送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3.4 形式审核 DB 12/T 631—2016 3 3.4.1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向各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对申报 组织近二年内是否存 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 审核。 3.4.2 根据各有关单位的反馈意见确定符合要求的 组织名单。经 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推 荐材料。 3.4.3 由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建 形式审核组,对符合规定要求的 组织申报材料进行 审核。 3.4.4 形式审核组负责审核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对申报材料 不完整的,应及时通知 组织补充完善。 3.4.5 形式审核组按照申报 组织形式 审核表形成形式审核记录,报送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3.5 评审组 3.5.1 评审组管理 评审机构 负责建立评审员队伍,并开展对 评审员的登记注册、培训教育、考核评价等管理工作。 评 审员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包括: a)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和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 b) 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中级(含)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 65周岁(含)以下, 身体健康,能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一定强度的评审工作 。 c) 具有5年以上从事质量管理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具有丰富的评审经验; 对企业质量管理、 技术研发、品牌运营、财务管理等多个领域有深入理论研究 和实践经验。 d) 掌握质量管理知识 和方法,接受过质量奖评审标准的系统培训,熟悉评审标准,熟练掌握评审 方法和技巧 。 e) 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快速的反应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语言表述能力、 文字表达能力和创造性工作能力,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并具备自身独立性的能力 。 f) 具有较强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5.2 组建材料 评审组和现场 评审组 a)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根据通过 形式审核的组织数量和行业分布情况,组建材料评审组 。 b)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根据进入现场的 组织数量和行业分布情况,组建现场评审组。 3.5.3 评审组构成及职责 评审组设评审组组长、 组长助理 、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员、 监督员及观察员,监督员由评审 委员会任命,其他由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任命 。 a) 评审组组长,负责评审工作的技术咨询与指导,评审情况监督、指导与审核,评审情况汇总与 报告。 b) 组长助理,负责监控评审进度,协调沟通各评审小组工作,协助评审组长进行评审情况汇总与 报告。 c) 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评审小组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撰写评审报告 。 d) 评审小组组员,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 撰写评审报告 。 e) 评审小组观察员, 负责协助组织评审工作, 监控本组评 审进度, 协调沟通反馈本评审小组工作 。 f) 评审小组监督员,负责评审过程的全程监督,并提交天津质量奖 评审监督报告。 3.6 回避制度 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评 审员与申报 组织有利害关系的,本人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pdf文档 DB12-T 631-2016 天津质量奖评审规程 天津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12-T 631-2016 天津质量奖评审规程 天津市 第 1 页 DB12-T 631-2016 天津质量奖评审规程 天津市 第 2 页 DB12-T 631-2016 天津质量奖评审规程 天津市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4-10-27 06:02:31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